为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避免校内服务器建设重复投资,采取服务器虚拟化技术,由教育技术中心向校内各单位提供虚拟服务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虚拟服务器使用范围
1.学校服务器物理服务器建设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按有关规定采购。
2.校内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独采购服务器,特殊情况需经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批准。
3.虚拟服务器仅限于校内二级单位使用,不向个人、社团等提供。
二、虚拟服务器申请单位职责
1.申请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2. 申请单位须确保虚拟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虚拟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虚拟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垃圾邮件。
3. 申请单位的管理员必须自行妥善保管好虚拟服务器的账号和密码,如因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整个虚拟服务器系统受攻击,或虚拟服务器信息内容遭破坏、信息丢失、不良信息被发布等将取消对该单位的虚拟服务器服务。如因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监控,致使不良信息传播,且造成较大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申请方的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请上报教育技术中心,并及时更换用户密码。
5. 申请部门自行解决虚拟服务器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虚拟服务器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教育技术中心职责
1. 未经申请方许可,不擅自更改虚拟服务器的软件配置以及数据资源。
2.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虚拟服务器的硬件设备维护、IP地址、域名的分配、防火墙端口开放,保证虚拟服务器的安全、网络畅通。
3. 如遇紧急情况,例如临时停电,在联系不到虚拟服务器负责人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关闭虚拟服务器。
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教育技术中心不承担责任。
5. 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在虚拟服务器上安装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客户端以及在上联端部署相关安全监控系统。
6. 保留监督虚拟服务器内容的权利,如果申请方发布的信息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关闭虚拟服务器,直至申请方改善为止。如触犯国家有关法规,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虚拟服务器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到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批准。
注:《西安外国语大学虚拟服务器申请表》可在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