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课表安排的授课时间使用语言实验室。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教室和授课时间,须经过教务处同意并下发书面调课通知。
2、教师应在每学期课前参加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的培训并学会操作使用语言实验室内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师自备光盘或播放软件须提前到教室试运行。
3、教师使用语言实验室后应按要求填写教室使用记录。
4、教师应在规定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及时关闭设备电源、 室内照明灯光,做到人走门锁。课时完成后,教师和学生不得在语言实验室滞留。
5、教师如发现语言实验室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教室管理人员予以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6、不得随意给计算机设置口令或更改机器设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设置时,须在本堂课程结束时将设置参数复原,若因未恢复其原参数而影响正常教学,责任自负。
7、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软件,如临时需要安装课(软)件,应提前一周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得到许可后由管理人员协助安装。
8、教师和学生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搬移教室设备,严禁随意连接外部设备;有特殊需要时,应提前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如因不按规程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9、教师用计算机将定期进行磁盘清理,教师不要将重要文档长期保存在机器内;为防止染毒而影响教学使用,严禁学生随意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在教师机上读写文件。
10、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语言实验室;不得在课桌椅上乱写乱画;不得在教室内吸烟或乱扔废弃物品。